房子顺位抵押是否需第一顺位人同意
[律师回复] 在日常生活里,房产抵押是很常见的事,很多人可能不太清楚房子顺位抵押的相关法律规定。其实,房子顺位抵押不需要第一顺位人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说法,财产抵押之后,如果这财产的价值比所担保的债权余额大,那这多出来的部分就能再次抵押,并且没说要经过第一顺位抵押权人同意。
简单来讲,房产顺位抵押就是在同一套房子上可以设定好几个抵押权,先设定的抵押权能比后设定的优先拿到赔偿。当抵押人要在已经抵押的房子上进行顺位抵押时,只要满足房子价值比已担保的债权余额大这个条件就行。
虽然说不用第一顺位抵押权人同意就能进行顺位抵押,但第二顺位及后面的抵押权人在要实现自己的债权时,得按照清偿顺序来。也就是第一顺位抵押权人先拿到该拿的钱,等第一顺位的钱都给清了,房子要是还有剩余价值,第二顺位抵押权人才能就剩下的部分拿钱,后面的以此类推。
这意味着第二顺位及之后的抵押权人风险更大。所以如果有人想当第二顺位及以后的抵押权人,一定要对房子的剩余价值、第一顺位债权的情况等进行充分了解。要是不了解清楚就接受顺位抵押,很可能最后自己的钱拿不回来。大家在涉及房产顺位抵押的事情时,一定要多注意这些法律规定,保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