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父辈经当时生产队长及群众讨论分给我家一块地起屋,因当时经济困难,西边现尚留有些少空地保护房子,预防塌方损坏房子。可前些日子被另一组邻居挖空霸占,并在我报警及政府后强占并建房,我及兄弟气愤了,在其不拆除情况我们自己动手拆了,邻居报警,警察却说我们破坏。当时没鸭死,晚五点警察来就有死鸭及其受伤。我赔了1000元。警察说不赔钱就留。试问这块一直以来都我生产队土地,也一直是我家使用和菅理,别队居民有权霸占和干涉吗
[律师回复] 这块地当年生产队分给你家,你们长期使用管理,属于合法占有。别队居民无权霸占,更无权干涉。他们强占建房是侵权行为,你报警后政府未及时处理,但你们自己动手拆房,导致对方损失,还出现死鸭和受伤,警察按治安管理要求你赔钱,这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可能面临拘留。现在建议你收集当年分地的证明、邻居强占的证据,向乡镇政府或自然资源部门申请确权,或者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邻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记住,以后不要再私自拆房,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