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抵押什么时候成立
[律师回复] 关于不动产抵押的成立时间,有相关规定,下面给大家详细说一说:
1. 合同生效时间
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是当事人之间订立了有关设立、变更、转让以及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在没有其他法律另外做出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也没有另外约定的情况下,这个合同从成立的时候就开始生效。就算是没有去办理物权登记,那也不会影响到合同本身的效力。简单来讲,不动产抵押合同只要双方达成了一致的意见,合同一成立,它就生效了。
2. 抵押权设立时间
对于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是必须要去办理抵押登记的。只有办理了登记,抵押权才算是正式设立了。打个比方说,就好比你买东西,付款只是完成了一部分,还得拿到对应的凭证一样,这里的抵押登记就是那个“凭证”。如果只是抵押合同生效了,但是没有去进行抵押登记,那抵押权其实并没有真正有效地设立起来。在这种情况下,要是出现了一些问题,债权人是不能就这个不动产优先获得赔偿的。
总的来说,大家要记住,不动产抵押合同是从成立的时候就生效的,而不动产抵押权则是要等到办理完抵押登记之后才算是正式设立。这样的规定其实是为了保障各方的权益,让不动产抵押这件事儿更加规范、清晰,避免出现一些不必要的纠纷。所以,涉及到不动产抵押的时候,一定要按照规定把相关的手续都办理齐全,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