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已受理转让人能注销公司吗
[律师回复] 不少人可能不清楚,处于商标转让流程中的公司,只要符合法定注销标准,完全可以正常走注销流程。商标局收下转让申请材料,只是做了材料格式是否齐全、签章是否清晰的初步核对,不代表商标权的权属已经完成转移,也不会限制转让方作为市场主体的正常注销权利。只要公司走完全部清算流程,对外没有遗留未清偿的债务,各项涉税事项都办结,就可以正常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注销登记申请。
要特别留意隐藏的法律隐患。要是转让公司还没等商标局核准转让就直接注销,清算阶段也没有对这枚尚在转让流程中的商标做出明确归属安排,商标局后续核查到转让主体已经不复存在,会直接驳回这起转让申请,前期提交的所有材料都会直接作废。
如果公司没走合法清算的捷径就私自注销,商标受后期权益受损,完全可以直接向原转让公司的全体股东,还有实际负责清算事务的责任人追责,要求对方承担当初商标转让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赔偿所有对应的实际损失。
最稳妥的操作方式,是转让方在启动注销流程前,和受让方再签一份补充约定,把这枚商标后续的权属承接主体写清楚,也可以让清算组在正式的清算报告里专门标注这枚商标由指定的股东或者其他主体承接,把这些书面材料提前整理好一并提交给商标局,就能避免商标转让流程卡在半中间彻底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