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3年后债权人追债该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一)判断债务性质。若债务是原夫妻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或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以个人名义所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若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且债权人不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属于个人债务。
(二)共同债务处理。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便离婚,双方仍需共同承担,债权人可要求任何一方偿还,承担方偿还后可按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向另一方追偿。
(三)个人债务处理。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偿还,另一方无需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