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在学校两个小朋友碰撞一方受伤 那个责任大些
[律师回复] 幼儿园里两个小朋友碰撞一方受伤,责任大小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参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和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幼儿园小朋友通常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造成他人损害时,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幼儿园若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也需承担相应责任。具体如下:
幼儿园责任较大:若幼儿园未安排老师看护活动区域,或未及时制止小朋友的危险打闹行为等,导致碰撞发生,根据过错推定原则,幼儿园需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
致害方小朋友监护人责任较大:若一方小朋友存在故意推搡、殴打等行为导致对方受伤,如 A 小朋友主动跑过去撞倒 B 小朋友,那么致害方小朋友的监护人需承担主要责任,幼儿园若存在监管疏漏,需承担补充责任。
双方监护人责任相当:若双方小朋友是正常跑跳时不小心撞到一起,且幼儿园已尽到合理监管义务,如活动前强调规则、老师在旁巡视等,那么双方监护人可能根据过错程度分担责任,幼儿园无需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