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清算职工赔偿标准有异议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如若您对于在企业进行破产清算时所涉及到的员工赔偿标准存在疑虑或争议,我们建议您首先尝试通过与企业破产清算事务的负责人或其指定代表进行交流、协商的方式,充分阐述您的具体要求以及提出相关理由。若在此过程中无法达成共识,您还可选择向负责该破产申请案件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以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