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离婚协议书里的赠与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一)当赠与财产权利未转移,同时赠与不具有经过公证、公益或道德义务性质,赠与人可直接行使任意撤销权撤销赠与。
(二)若财产权利已转移,通常不可任意撤销;但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等法定情形时,赠与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法定撤销权,撤销有效。
(三)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撤销协议中的赠与条款,若法院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此类情形,会驳回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