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一下,办理离婚手续,有两套房子,第一套房子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第二套房子,名字写的小孩,小孩已成年。两套房子均由女方出资购买,请问这两套房子会怎么判?
[律师回复] 以下是对两套房子在离婚时的判决分析:
第一套有房产证无土地证的房子
- 若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该房屋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即使没有土地证,一般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能协商一致的,按协商结果处理。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民法典》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考虑双方对家庭的贡献、是否存在过错等因素,可能会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由获得房屋的一方给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也可能判决双方按一定比例共有房屋。
- 若为女方个人财产:若女方能证明该房屋是其婚前个人财产购买,或双方有书面约定该房屋归女方个人所有,那么房子归女方,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
第二套登记在成年孩子名下的房子
- 一般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一般视为夫妻双方对孩子的赠与,该房产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不能对其进行分割。
- 特殊情况:若夫妻双方能证明将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并非赠与,比如是为了规避债务等特殊原因,或存在孩子未实际出资但有书面约定房产归属等特殊情形,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不将其认定为孩子的个人财产,而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或有其他的分配方式,但这种情况需要充分的证据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