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多分少分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对于遗产分配,要关注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时主动给予照顾,多分给他们一些遗产,保障其基本生活。
(二)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时可适当多分,以此肯定他们的付出。
(三)有扶养能力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要按规定不分或少分遗产,起到督促作用。
(四)若继承人协商一致,可灵活决定不均等分配,尊重大家的意愿。
(五)对于有伪造、篡改遗嘱等严重行为的继承人,依法剥夺其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