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被强制执行,总公司要不要负责
[律师回复] 在多数情况下,要是子公司被法院要求强制执行,总公司不用为此负责。子公司是有独立法人身份的,能独立承担民事方面的责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能够设立子公司。子公司有法人资格,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名称、章程,还有自己的组织架构,能用自己的名义去开展经营活动。所以,子公司在经营中欠的债,要用自己全部的财产来对外承担责任。就算子公司被强制执行,一般也是执行子公司自己的资产,总公司不用管子公司的债务。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要是总公司利用子公司法人独立的地位,还有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规定,故意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到债主的利益,那总公司就得和子公司一起对债务负责。打个比方,总公司随便动用子公司的资金,又没办法说清楚资金用在哪里了,这种情况下,债主就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让总公司对强制执行的事负责。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总公司给子公司的债务做了担保,等子公司还不上债的时候,总公司就得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来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