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仲裁判决后怎么办
[律师回复] 很多人容易把商事仲裁机构出具的文书和法院的判决书搞混,其实两者性质完全不同。判决是只有国家司法机关也就是人民法院才能作出的裁判文书,商事仲裁机构作为民间性争议解决组织,出具的正式文书只能叫裁决书,这是两类不同救济路径产出的不同法律文件,不能混为一谈。
要是你拿到仲裁裁决书之后,对里面的各项处理结果都完全认可,就和争议相对方一起按照裁决书上明明白白写好的时间节点,主动把各自该履行的义务落实到位。要是其中一方抱着侥幸心理耍赖不肯照做,另一方不用再走额外的仲裁或者协商流程,直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带着裁决书去对应被执行人常住户籍地或者主要财产存放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的申请,通过国家强制力把裁决确定的权益落地。
要是你拿到裁决书之后完全不认可结果,也不能随便像对法院一审判决那样直接去上诉。先对照仲裁法的具体条文核对实际情况,发现裁决对应的争议根本没有提前签订过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或者裁决处理的事项早就超出了仲裁协议约定的范畴,又或是仲裁庭的组成人数人员不符合规则,认定事实的核心证据是对方恶意伪造的,对方刻意藏起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关键证据,甚至仲裁员在审理过程中出现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违规行为,你可以在收到裁决书的当天算起六个月内,去仲裁委所在的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撤销裁决的申请。
如果是劳动者拿到的是劳动争议仲裁的裁决书,和普通商事仲裁规则不一样,不需要满足前述的撤销条件,只要不服结果就能在收到裁决书十五天之内直接去法院提起诉讼。普通商事仲裁本身实行一裁终局规则,裁决作出的瞬间就发生完整法律效力,没有合法正当的法定事由,不能就同一件纠纷再跑去申请新的仲裁,也不能随便向法院重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