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被告不是约定管辖的主体该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一)当遇到部分被告不是约定管辖主体的情况,先认真查看约定管辖是否有效。要是符合法定条件,那约定管辖对相关主体就有约束作用。
(二)对于那些不在约定管辖范围内的被告,通常按照法定管辖规则来确定管辖区。要是案件属于牵连紧密的共同诉讼,为了方便整体诉讼且考虑关联性,法院可能依据牵连管辖原则把所有被告的案子一起审理。
(三)要是案件并非紧密关联的共同诉讼,非约定管辖主体的被告能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把涉及自己的案子移送到有法定管辖权的法院。法院会结合具体情况,按照管辖权规定审查并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