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倍赔偿金情形有哪些
[律师回复] 结合现行劳动法律框架下的实操判定标准,用工方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两倍法定赔偿的场景,完全围绕两类核心违规行为展开。
1、违背法律要求单方面解除或是直接终结劳动关系
只要用工方的解雇行为不符合法律划定的可解除范围,同时劳动者本人不愿意再回岗履行剩余合同约定,或是客观上这份劳动合同已经没办法继续推进执行,用工方就得按照常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对应赔偿。这类违规操作的覆盖场景十分宽泛,比如明明劳动者正处在法定医疗休养阶段、因为工伤已经部分或全部失去劳动能力、或是正处于女性生育前后的特定保护时段,用工方照样执意将人解雇;再比如企业想要批量裁员,却完全没走法律要求的告知、报备等全套必经流程;还有的情况是原本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到点了,但劳动者此时正处于法律规定的合同期限自动顺延的特殊时段,用工方直接强行把合同关系终止。
2、没有按照法律要求和劳动者签订纸质版的正式劳动合同
这类场景也能拆分为两种常见情况,第一种是企业已经安排劳动者上岗干活,从用工当天算起超过一个月还没签书面合同,时间不满一整年的,这段超期的时段里每个月都要给劳动者发两倍的劳动报酬差额,这部分额外赔付最长的计算周期只有11个月。第二种是按法律规定,用工方本就该和劳动者签没有约定明确终止时间的长期劳动合同,却故意拖着不签的,从原本该签这份合同的当天开始,每个月都要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对应报酬。
很多人容易忽略的细节是,两倍工资里原本正常发放的那一部分属于劳动者的常规劳动所得,额外多给的那一倍带有明确的惩戒属性,不属于劳务报酬范畴,劳动者要通过劳动仲裁主张这部分权益,适用的时效周期是一年,时效的起算点从劳动者本人清楚或是理应清楚自身权益被侵害的当日开始计算。往后劳动争议的裁审尺度会进一步向实操合理性倾斜,不少地区已经开始细化这类惩罚性赔偿的时效分段计算规则,避免笼统适用时效规则损害劳动者或是企业的合理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