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离婚时对方不给孩子生活费怎样起诉
[律师回复] 1、如果婚内有一方不给孩子生活费,另一方能以孩子的名义去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下面讲讲起诉的具体流程。
先得准备好相关材料。要写一份起诉状,里面清楚地写上原告也就是孩子、被告的信息,还要把诉讼请求说明白,像要求被告给多少抚养费、用什么方式支付等。同时,要写清楚事实和理由,比如现在的婚姻状况,对方不付生活费的具体情况。另外,得收集一些证据,像孩子的出生证明,用来证明亲子关系;日常生活开销的凭证、自己的收入证明等,这些能说明孩子的生活需求,还有自己负担费用有困难的情况。
2、接着要确定去哪个法院起诉。通常是到被告户口所在地的法院去告;要是被告的常住地和户口所在地不一样,就到常住地的法院起诉。
3、之后把起诉材料交上去。把起诉状和证据材料一起拿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交了诉讼费用,就完成立案了。
4、最后就是参加诉讼。法院在立案之后,会定一个开庭时间,然后通知双方。到时候,要按照传票上写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去参加庭审,在法庭上把事情说清楚,拿出证据,和对方辩论。
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按照对孩子健康成长有利的原则,综合考虑孩子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能承担的费用,还有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判决被告支付合理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