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曾是一个自营烟酒行的员工,工作满三个月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以关门不营业为由开除了我,但实际还在营业,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律师回复] 1. 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您工作满三个月公司都未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您可以主张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2.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以关门不营业为由开除您,但实际还在营业,这种行为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如果是违法解除,您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向公司主张经济赔偿金。在申请劳动仲裁时,您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工资等,以证明您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公司的违法解除行为。然后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