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能两次立案吗
[律师回复] (一)若为同一行政行为,遵循“一事不再理”原则,通常不可二次立案。不过若首次立案因不符起诉条件被裁定不予立案或驳回起诉,在符合条件后再次起诉,法院会立案,所以要关注自身起诉是否符合条件。
(二)若两次立案针对不同行政行为,如对征地决定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分别有异议,这属于不同争议事项,法院会分别立案受理,此时要准备好不同行政行为对应的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