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案件进行刑拘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公安机关在处理盗窃案件时,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确定嫌疑人是否存在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等法定情形。
(二)若有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嫌疑人犯罪,需对指认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和核实。
(三)对嫌疑人身边或者住处进行仔细搜查,看是否能发现犯罪证据。
(四)密切关注嫌疑人动态,若发现其有企图自杀、逃跑、毁灭伪造证据、串供等行为,尽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五)对于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以及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嫌疑人,依法实施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