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产证添加配偶名字如何办理
[律师回复] 婚后给房产证加配偶名字,本质是夫妻之间的不动产变更登记,不是普通的房屋买卖过户,有一套专门的办理要求和流程。
首先要满足几个办理的前提,这套房子不能有抵押、查封或是其他限制交易的登记记录。要是房子还有没还清的银行房贷,得先找贷款银行征得书面同意,或者直接提前把贷款全部还清、解除抵押状态,才能接着办加名。另外办理双方必须是已经领证的合法夫妻,房子本身是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或是婚后两人共同买房,但当初只登记了一方名字的情况。
去办手续前要提前备好材料,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都不能少,还要带上不动产权证书的原件。另外准备一份夫妻双方关于房屋产权变更的书面约定,大部分地方的不动产登记中心都有现成的模板,不用自己提前写,到了现场签字确认就行。如果之前没还清贷款、是凭银行同意证明办的手续,还要额外带上银行出具的同意变更登记的书面材料。
办手续得两个人一起亲自到房屋所在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场填写不动产变更登记申请表,把所有准备好的材料交给工作人员,配合对方核验原件和留存复印件。工作人员确认材料符合要求后就会正式受理申请,这时候只要缴纳几十元的工本费就可以,不需要交契税、个人所得税之类的其他税费,夫妻之间的这种产权变更国家是免征收这些税费的。之后等几个工作日,按照登记中心通知的时间去领新的不动产权证就可以。
不少人以为加名只是走个形式,实际上只要完成登记手续,房子的产权状态就直接变了。原本归一方个人所有的房子会变成夫妻共同共有,两个人对房子的处置权是平等的。要是双方提前商量好了各自的产权份额,也可以在申请登记的时候直接备注清楚,后续就按照约定的份额来享有房屋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