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法人,我聘请的项目经理,材料管理人员勾结贪污,偷工减料,给公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律师回复] 一、刑事报案
项目经理和材料管理人员涉嫌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如偷工减料造成工程质量隐患,还可能涉及重大责任事故相关风险。
主体:项目经理、材料管理员,属于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
勾结侵占公司财物(虚报材料采购、虚报工程量、多领材料私自变卖、套取工程款)→ 职务侵占罪
材料商给他们回扣、好处费,他们高价采购劣质材料、收受供应商贿赂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须提供劳动合同、任职等文件、采购、入库、现场照片、视频、供应商证言等证据。
二、民事起诉
如刑事不立案、或者刑事追赃不足弥补损失,可民事诉讼:
案由: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起诉两名员工,要求赔偿公司全部经济损失;
同时可以起诉供应商:买卖合同纠纷,主张供应商以次充好、恶意串通,要求退货、赔偿损失。
我是陕西秦赋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薇,曾在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26年,可电话联系:壹叁陆肆玖贰零肆陆伍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