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23年12月31日入职,2025年7月31日主动辞职,单位一直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我于2025年8月13日申请仲裁要求支付未签合同的赔偿?
[律师回复]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你于2023年12月31日入职,2025年7月31日辞职,单位一直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于2025年8月13日申请仲裁要求支付未签合同的赔偿。从时效上看,你申请仲裁的时间在合理范围内,未超过仲裁时效。首先,你可以收集与工作相关的证据,如工资单、工作邮件、同事证言等,证明你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及工作时间。其他方面,如果单位在仲裁过程中提出时效抗辩,你可以主张时效中断或中止的事由,比如你曾向单位主张签订合同或支付赔偿等行为。再次,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