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包含哪些内容,签订离婚协议有哪些要求
一、离婚协议包含哪些内容
1、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2、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3、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4、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5、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6、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二、签订离婚协议有哪些要求
1、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如双方离婚,规定另一方不得再婚、不得离家,即所谓的离婚不离家,这一条款违法了《婚姻法》的规定,干涉了另一方的婚姻自由,是无效的。
2、不得损害他人的利益包括子女的利益。如有的协议中以抚养费为筹码,约定放弃探视权不付抚养费,这一条款因损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
3、不得有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条款。
4、必须双方自愿。非自愿采用威逼、胁迫手段签订的协议的财产分割等部分的协议是无效的。比如对财产协议的某部分不签就要杀害对方、或对方的亲属,被逼方无奈签署的部分。
5、应由双方亲自签署,不得由他人代签。
6、协议应当履行,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经过法院认可,一方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7、对于离婚这种身份行为不得再附其他条件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