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第五条规定:“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查阅案件材料限于案件审判卷和执行卷的正卷,包括起诉书、答辩书、庭审笔录及各种证据材料等。”第七条规定:“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材料可以摘抄或者复印。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材料,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复印__ 年 ___ 月 ___ 日开庭审理的北京##有限公司诉##劳动争议一案的庭审笔录,特向贵院提起申请。
此致
北京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北京北京市##区有限公司
___ 年 ___ 月 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