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连带责任人可以要求赔偿吗?
[律师回复] 先说结论:交通事故中的连带责任人,在对外承担了超出自己份额的赔偿后,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这是连带责任的内部分担规则。法律依据:民法典规定,连带责任人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交通事故中常见的连带情形:第一,挂靠车辆,被挂靠单位与车主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借用车辆,出借人对损害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责任,可能与使用人构成连带;第三,雇主责任,雇员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赔偿后可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雇员追偿;第四,共同侵权,比如多车共同造成事故。操作建议:第一,先明确自己在事故中的责任份额,以事故认定书和法院判决为依据;第二,赔偿时保留全部付款凭证,注明赔付对象和事由;第三,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时,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诉讼时效三年;第四,如果判决已确定份额,可直接依判决申请执行;未确定的,需另案起诉确认份额。提醒:追偿的前提是你实际支付了超过自己份额的部分,如果尚未支付,追偿权尚未产生。另外,对受害人而言,可以向任一连带责任人主张全部赔偿,这是连带责任的外部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