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刑事拘留三十天了,公安局打电话让我去,会是让取保候审吗?
[律师回复] 儿子刑事拘留三十天了,公安局打电话让去,有可能是让取保候审,相关分析如下:
证据方面:若经过 30 天的侦查,公安机关发现定罪证据不够充分,或者对案件定性存在争议,还需要进一步收集证据或进行调查,而拘留期限即将届满,就可能会通知家属办理取保候审,以便在不羁押嫌疑人的情况下继续开展侦查工作。
罪行及社会危险性方面:如果儿子所涉案件情节相对较轻,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虽然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如不存在逃跑、串供、毁灭证据、再次犯罪等风险,公安机关也会考虑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身体状况等特殊情况:若儿子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这种情况在男性犯罪嫌疑人中不存在,但存在类似特殊情况如家中有需要其照顾的重病亲属等可能影响办案机关考量),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公安机关可能通知家属办理取保候审。
此外,也存在其他可能,如案件侦查有了新进展,公安机关向家属告知案件的部分情况;涉及未成年等特殊情形,需要家属配合安排一些教育监管等相关工作;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通知家属送达逮捕通知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