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房未装修入住的、物业费如何收取?
[律师回复] 关于空置未装修房屋的物业费收取问题,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和实践情况,为您分析如下:
1. 法律依据上,根据《民法典》第944条和《物业管理条例》第41条,物业费缴纳义务自收房之日起产生,与是否实际居住或装修无关。也就是说,从开发商交付房屋后,业主就应当缴纳物业费。
2. 实践中,部分地区(如江苏、山东等)出台了地方性规定,允许对空置房屋的物业费给予一定优惠,通常为正常标准的70%左右。但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房屋确实未装修,二是要向物业公司申请空置房认定。
3. 具体到您的情况,建议:
- 先查看购房合同和当地物业管理条例,确认是否有空置房优惠的具体规定
- 如果符合条件,尽快向物业提交书面申请(通常需要提供房屋现状照片等证明材料)
- 与物业协商优惠比例,一般需要签订补充协议
4. 需要提醒的是,即便享受优惠,物业费仍需按时缴纳。长期拖欠可能面临违约金甚至被起诉的风险。
建议您先与物业公司沟通确认当地政策,同时注意保留房屋未装修的证据(如照片、视频),以便后续维权使用。如果物业拒绝合理优惠,可以向当地住建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