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解,刑事拘留37天后不放人也没逮捕怎么办?
[律师回复] 刑事拘留37天后不放人也没逮捕,属于超期羁押,此时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有权要求办案机关说明缘由并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若办案机关认为因案件有特殊情况需继续侦查等合理缘由,应将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若无合理理由,家属或辩护人可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检察院会对该情况进行审查监督,促使办案机关纠正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但整个拘留过程最长不能超过37天。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