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前我的父亲把我的房子低价卖了没有过户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卖了后我才知道但是不知道房子是我的名字至今房子还在我名下请问我可以收回吗?
[律师回复] 房产证仍在您名下,从物权法角度,您仍是法律上的所有权人。未办理过户意味着买方未取得合法产权。
根据《民法典》第209条,不动产物权变动以登记为准,未过户则买卖行为未完成物权转移。房产证仍在您名下,从物权法角度,您仍是法律上的所有权人。未办理过户意味着买方未取得合法产权。
根据《民法典》第209条,不动产物权变动以登记为准,未过户则买卖行为未完成物权转移。您方便具体和我们讲一下吗,这其中还涉及诉讼时效的问题,您具体讲一下,我们给您分析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