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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国强律师

四川-成都 副主任
房产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刑事辩护
吴国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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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件案例

成都郫都律师为医疗事故死者家属成功维权典型案例
我的价值:吴国强律师在本案医疗过错鉴定中负责撰写医疗纠纷鉴定陈诉书。并向法院发表如下意见:而由于医院及其医务人员对患者态度消极和工作严重不负责,关键的几道生命关卡道道失控,其实任何一道关卡堵住了患者都不会死亡。纵观整个治疗过程,原告方不认为被告方故意为之,但患者林**确实是被被告方工作人员的不负责任和疏忽大意活生生“拖”死的。被告方严重侵犯患者的健康权、生命权,与患者的死亡后果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此意见得到法院支持!
胜诉 原告
成都损害赔偿律师为郫都区郫XX提供劳务死亡者家属成功维权典型案例
我的价值:吴国强律师认为:本案中,被告候**是实施了过错侵权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应承担侵权责任。这个侵权行为不是常见的作为侵权,而是不作为的过错侵权。作为,即不当为而为之,以积极地行动致人损害;不作为,即当为而不为之,以消极的无所作为致人损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是作为义务的来源之一。 被告候**的所作所为尽管仅起着条件作用,但却是死者康*提供劳务死亡死亡发生必不可少的条件。
胜诉 原告
成都郫XX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事件相关人员维权典型案例
我的价值: 吴国强律师提出杨**作为宿舍房屋的实际管理者,一方面未建立规范的宿舍管理秩序和分配权限,另一方面也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检查机制和安全维护措施,在明知热水器没有排气管道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有能力采取安全措施防范本次死亡事件而未采取;同时还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对员工宿舍热水器没有安排气管道的安全隐患视而不见,其不作为与疏忽大意导致王波洗澡时发生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事件,应承担法律责任。此意见得到法庭支持,取得了合理赔偿金额典型案例。
胜诉 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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