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王XX诈骗罪一案不起诉决定书

  • 刑事辩护
  • 浦检诉刑不诉(2014)第10号

律师价值

委托诉讼代理人
徐应超律师
1、成功在逮捕后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 2、成功辩护,检察院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这对于一起涉案200多万元的诈骗案件来说难之有难; 3、成功追回所有被扣押的物品,包括价值百万的保时捷跑车等。

案件详情

  案件介绍

  公安机关指控:王X某自2012年起组织罗X、莫X等多人组成诈骗团伙,以制造文凭、婚恋介绍、色情服务为由在网上大肆发布广告,组织人员进行聊天、收款、取款,先后涉案资金流高达数百万。南京公安经过摸排,最终在湖南成功抓获该组织主要领导,王X驾驶的价值百万的豪车亦被公安查获扣押。

  律师工作

  1、徐律师通过会见、调查,发现该案公安机关指控的犯罪证据在证据链上存在明显的缺失和漏洞,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符合无罪的条件。

  2、先行申请取保。该案,徐律师在代理时,当事人王X已经被检察院批准逮捕,通常来说,逮捕后取保的概率是非常低,但基于该案的证据存在巨大漏洞,经律师反复、多次与主办的公安机关沟通后,最终在该案移送检察院之前成功保释,当事人在被羁押3个多月后终于获得自由。

  3、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争取不起诉。真正的错案,不应当到法院时才宣布无罪,毕竟那时当事人大多数都已经被羁押半年以上时间,自由是无价的。故而,该案在进入检察院后,律师及时阅卷,又积极和检察官沟通,提出不予起诉的辩护意见,后最终被检察院采纳,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4、争取要求返还王X某被扣押的物品。在刑事案件中,被公安暂扣的物品通常在案件未宣判前都是无法返还的,但基于本案最终检察院不起诉,王X某的保时捷跑车价值之大,律师经过与公安多次沟通,最终公安你同意提前返还其被等暂扣的所有物品。


  • 2014-02-20
  •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 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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