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李XX与郑XX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合同事务
合同事务
童彬超律师 在线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 5.0
    用户评分
  • 1082
    服务人数
  • 13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案件详情

原告:李XX,
委托代理人:姜XX、童彬超,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郑XX。
原告李XX诉被告郑XX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原告李XX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预交诉讼费,亦未向本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代理审判员鲁琳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五日
书记员王好学
  • 2016-07
  •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原告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童彬超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童彬超律师
5.0分服务:1082人执业:13年
童彬超律师
13301201****9861 执业认证
  •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 合同事务 金融保险 刑事辩护
  • 杭州市上城区市民街69号民林金融中心A座17层
一、律师核心信息概览 童彬超律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法学学士,现为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拥有13年执业经验,专注于金...
  • 137 3228 6904
  • daoke1989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