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奇律师代理消费者维权胜诉,全额追回家具货款 13200 元
一、案情简介
消费者通过木业公司厂长定作全屋家具,分两次微信转账共计 13200 元货款,企业长期未交付对应家具。原告起诉木业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诉请解除合同、返还全部货款并由法人承担连带责任。被告抗辩收款系厂长个人行为,该厂长已涉职务侵占刑事案件,公司不知情、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二、办案经过
张奇律师接受原告委托,整理企业公示信息、微信聊天及转账记录、家具报价单、证人证言、定作合同等完整证据链;庭审重点论证厂长构成表见代理,洽谈、量房、带原告参观厂房均是以公司名义开展,原告属于善意相对人,双方成立合法事实定作合同;员工职务侵占属于企业内部纠纷,不能对抗外部消费者,企业不能以此拒退货款。同时法院查明原告后续另行在该公司采购家具,原合同已无法履行,支持解除合同。
三、办案结果
- 木业公司三日内全额返还原告货款13200 元;
- 驳回要求法定代表人连带清偿的诉讼请求;
- 案件受理费 65 元全部由被告木业公司承担;
- 逾期支付货款将加倍计算迟延履行利息,不服判决可 15 日内上诉至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律师价值
- 精准适用表见代理法律规则,推翻企业 “员工个人收款、公司无责” 核心抗辩,锁定企业全额退款义务;
- 完整梳理交易全流程证据,转账、沟通、实地考察材料相互印证,法院全额采信原告货款主张;
- 清晰区分企业内部刑事纠纷与对外民事合同责任,明确员工犯罪不免除企业对消费者的退款义务;
- 全部核心回款诉求获得法院支持,当事人 13200 元预付货款完整追回,维权目标完全达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