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沈XX、魏XX、四川XX公司合伙企业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合同事务
  • (2019)川08执242号
合同事务
徐雳律师 在线
浙江首睿律师事务所 主任
  • 5.0
    用户评分
  • 6.5万+
    服务人数
  • 16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一、杭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9)杭仲裁字第779号裁决书由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法院执行。 二、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法院应在收到本裁定书及相关案卷材料后,7日内立案执行。

案件详情

    沈XX、魏XX、四川XX公司合伙企业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川08执242号

    申请执行人:沈XX,女,汉族,1975年7月6日出生,住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雳,浙江XX律师。

    被执行人:魏XX,男,汉族,1962年7月13日出生,住四川省阆中市。

    被执行人:四川XX公司,住所地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工业集中发展区紫云XX。

    法定代表人:魏*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沈XX与被执行人魏XX、四川XX公司合伙企业纠纷一案,杭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9)杭仲裁字第779号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于2019年10月15日立案执行。为便于案件执行,使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尽快得到实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裁定如下:

    一、杭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9)杭仲裁字第779号裁决书由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法院执行。

    二、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法院应在收到本裁定书及相关案卷材料后,7日内立案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何XX

    审判员 杨XX

    审判员 党 群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克 棒


  • 2019-10-22
  • 申请人
  • 胜诉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徐雳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徐雳律师
5.0分服务:6.5万+人执业:16年
徐雳律师
13301200****8240 执业认证
  • 浙江首睿律师事务所 主任
  •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 杭州萧山区钱江世纪城保亿中心B幢403 (杭州地铁2号线钱江世纪城站A口出)
浙江首睿律师事务所创立于2015年10月21日,总部位于浙江杭州钱江世纪城。首睿成立8年来,已经为2万多委托人提供满意的...
  • 137 3224 3498
  • 13732243498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