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卖方仅对产品质量导致的损害负责、因买方安装,导致的损失由设计问题买方自行承担责任

  • 合同事务
  • (2022)浙0111民初2382号

律师价值

委托诉讼代理人
熊小兰律师
分析本案的法律关系属于买卖合同关系,找出事故的原因是因为对方施工问题与产品质量无关。前往现场调查取证。

案件详情

  卖方仅对产品质量导致的损害负责、因买方安装,设计问题导致的损失由买方自行承担责任

  案情简介:

  原告陈某于2022年6月在被告处订购一批钢化玻璃,被告将加工好的玻璃运送至原告指定地点,后原告在安装玻璃的时候因站在玻璃上施工不慎从玻璃上掉下来,后送至医院治疗。原告起诉被告要求被告承担误工费、营养费等侵权责任。

  办案经过:

  被告委托本律师之后,本律师查看了双方之间签署的订货合同及货物签收单,明确双方之间为买卖关系。后前往现场调查取证,现场明显可以看出原告摔伤处的设计有漏洞,且此处属于高处被告站在玻璃上施工属于不规范施工。

  审理结果:

  法院全案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理由在于双方之间术属于买卖关系,被告仅对货物质量负责,原告因为自身施工原因导致的损害由原告自身承担。


  • 2022-06-23
  • 富阳市人民法院
  • 被告
  • 胜诉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