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XX
民事调解书
(2023)浙 0108 民初 3674 号
案情简介:
当事人2022年出行时被电瓶车撞到在地,该车辆无保险,司机未退休工人,履行能力较差
办案经过:
知悉案情后向当事人告知案件的处理流程,主要风险(债权无法得到履行),后当事人决定委托,进而予以立案病委托法院鉴定
结果: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于 2023 年 9 月 4 日前支付原告 150000元。
二、本案纠纷一次性了结,双方其它无争议。
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1650 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潘文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高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