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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骗无罪辩护,最后获取缓刑结果

  • 刑事辩护
  • (2024)皖0403刑初123号
刑事辩护
陈建兴律师 在线
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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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钱某在社区评估未能通过的前提下,仍然被法院宣告缓刑。辩护取得较为理想的结果。

案件详情

案情介绍:2019年前后,钱X在网络上与淮南某女网恋,期间编造借口诈骗某女近二万元。公安机关将钱X抓获,以诈骗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辩护经过:1.该案到了法院审判阶段后,钱X聘请的第一位律师称到法院阅卷被拒绝,钱X网络上联系陈建兴律师,说明不能阅卷。陈律师讲没有这个说法,保证能阅卷成功。接受委托后,陈律师到淮南某区法院,书记员称不能阅卷,理由是案件要退查给检察院等等。陈律师据理力争,称延期退查不是不给阅卷的理由!最后阅卷成功。

2.因为当日钱X要面临收监,陈律师果断出具精神鉴定申请,称钱X近几年来一直精神异于常人,多次到南京脑科医院诊治等等。最后钱X没有被羁押进看守所。

3.开庭前期,法院请司法局对钱X做司法调查,但是因为种种原因,钱X的社区评估未予通过,那么钱X就要面临实刑的法律制裁。

4.陈律师在庭审中,临时改变辩护策略,从罪轻辩护改为无罪辩护!因为钱X精神一直不正常,可能是无行为能力之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之人,另外,因为现在做精神鉴定,无论结果如何,不能如实反映钱X几年前诈骗时的精神状态,所以根据存疑有利于被告人原则,请求法院对钱X无罪判决。陈律师临时改变辩护策略,其实最终目的是要一个缓刑结果。


  • 2024-04-10
  •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 被告
  • 少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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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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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资深检察官,现专业刑事辩护律师。面向全国代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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