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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从原公司离职后入职新公司,工作四个月被新公司开除,能向原公司要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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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对案件材料的梳理与分析研究,吴中律师团队认为,郑某的仲裁请求事项不合理,A公司无需向其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原因在于,即使两家公司存在一定关联关系,但郑某先后入职的两家公司均是独立主体,两家公司的业务、人员、财务也不存在混同,郑某先离职后跳槽到B公司的行为也不是A公司进行组织安排的。

案件详情

(特此说明:出于保护当事人隐私的目的,本案中使用的称呼、日期、金额均与原判决进行了调整,不会泄露当事人的任何信息。)

一、案情简介

郑X于2021年3月18日入职北京XX公司,入职时工作职位为人事部主管,双方签有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2021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17日,其中郑X的试用期期限为2021年3月18日至2021年6月17日共计三个月。关于郑X的薪资待遇,合同中约定郑X月工资为12000元,试用期内工资按照80%发放,薪资发放形式为银行卡转账方式支付,于次月10日支付上一自然月工资。

2023年12月27日,郑X突然向XX公司提出离职申请,XX公司积极组织人员去和郑X进行沟通挽留,询问具体离职原因是什么。可是郑X拒不说明原因,XX公司看郑X离职意愿强烈,在挽留无果的情况下即同意了郑X的离职申请并为其办理了离职手续。

在郑X离职后,XX公司从平时与郑X关系较好的同事处打听到,郑X实际离职的原因是找到了一份薪资待遇比XX公司要好的工作。XX公司知情后亦未对郑X进行干涉骚扰,毕竟人往高处走,也都能理解郑X的想法。

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郑X离职四个月后,XX公司突然收到了劳动仲裁委员会的电话,告知公司目前已被郑X申请了劳动仲裁,申请事由是XX公司对其进行了违法解除。XX公司知道后也表示很迷惑,在进一步和仲裁委沟通了解情况后,XX公司才彻底搞清楚了事情的经过。原来,郑X在从XX公司离职后,很快的就进入了B公司进行工作,B公司也及时为郑X延续上了社保。眼看一切都往好的方向发展,结果在2024年的4月21日郑X突然收到了B公司向其发送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原来郑X未通过B公司的试用期考核,故B公司对其进行了解除。好巧不巧,XX公司名称与B公司名称相似,仅存在两字的差别,而两家公司客观上也存在一点的关联关系,系兄弟公司。

郑X可能是对B公司行为不服,怀疑XX公司和B公司共同算计陷害他,或是为了延续上工作年限方便多要赔偿金,于是郑X直接就把XX公司给仲裁了。

此后XX公司多次联系郑X向其表明前述情况,但郑X就是认定了XX公司对他目前的情况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非要XX公司进行赔偿。XX公司毕竟是家规模较大的公司,要是轻易就妥协了,那之后所有员工都这样做,那公司怎么管理员工、怎么运转呢。基于这种考量,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北京XX公司及时找到了吴中律师团队,希望我们能作为其公司的代理律师,帮助公司处理这起劳动仲裁案件。

二、律师分析

吴中律师团队在接受XX公司的案件委托后,及时进行了证据的收集与整理。经过对案件材料的梳理与分析研究,吴中律师团队认为,郑X的仲裁请求事项不合理,XX公司无需向其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原因在于,即使两家公司存在一定关联关系,但郑X先后入职的两家公司均是独立主体,两家公司的业务、人员、财务也不存在混同,郑X先离职后跳槽到B公司的行为也不是XX公司进行组织安排的。所以即使B公司开除郑X真的涉及违法解除,那么郑X也应当向B公司主张权利才对,此事与XX公司无关。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是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在庭审中,为了更有力地反驳郑X的主张,我方向仲裁委出示了以下证据:《劳动合同书》XXX《离职证明》XXX《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劳动合同》和XXX是为了证明在郑X入职XX公司工作的这段时间,公司有依法和其签订劳动合同、依法足额发放工资。《离职证明》是为了证明郑X有在XX公司办理离职手续的事实。XXX是为了证明自2024年1月份开始则是由B公司开始向郑X进行支付工资。而《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也能证明B公司向郑X缴纳了自2024年1月份至2024年4月份的社会保险。《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为了让仲裁委了解B公司解除的事由以及该通知盖有B公司公章的事实。综上所述,郑X已于XX公司离职完毕,进入B公司进行工作,接受B公司管理,由B公司进行发放工资、缴纳社保。与XX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早已因主动离职而解除,现在郑X被B公司进行解除,无论解除事由合法与否,郑X都应向B公司主张权利,而非XX公司。所以郑X针对XX公司提出的要求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的请求,毫无法律依据,不应得到支持。

基于上述分析,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充足的证据及理论基础作支撑,结合吴中律师团队丰富的庭审经验,最终结果也是如吴中律师团队所判断的一样,仲裁委支持了我方请求,成功帮助我方当事人XX公司维护了合法权益。

在劳动争议纠纷中,案件当事人应在产生纠纷时第一时间寻找专业律师的帮助,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案件思路要清晰、案件材料要充分、案件问题要明确,这样才能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您的权益,我的责任。若您后续需要法律服务的话,可以联系吴中律师。


  • 202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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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律师,现任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被司法局评为优秀律师,曾担任兼职调解员,全国律协及北京律协会员。凭借扎实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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