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 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
沈启亮律师 在线
北京盈科(宿迁)律... 高级合伙人
  • 5.0
    用户评分
  • 热情
    服务态度
  • 12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沈启亮律师在本案中坚守“证据裁判”原则,指出指控证据的薄弱环节与矛盾之处,强调程序正义与证据充分性的重要性。尽管法院未采纳其辩护意见,但其专业辩护凸显了刑事辩护中对证据标准的严格审查,维护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彰显了律师在司法实践中不可或缺的制衡作用。

案件详情

案情简*:
公*机关:江**沐阳*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胡XX,男,1986年*生,因涉嫌猥亵儿童*,于2025年2月11日被刑事拘留。
被害人:陈XX,女,案发时13周*。
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徐X,江*XX律师。
被告人辩护人:沈XX,北京XX律师。

公*机关*控,2025年*节期间,被害人陈XX在被告人胡XX家*留宿*间,被告人胡XX利*多次独处机会,对被害人实施*摸胸、摸阴*、亲吻等猥亵行为,其行为已触犯《中华*民共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应*猥亵儿童*追究其刑事责任。

办案经*:
接受委托后,辩护人沈XX师**仔细查*全*案卷材料,会见了被告人胡XX,并出席*法*审理。沈XX*庭审中发表了专业的无罪辩护意见,其核心观点在于:

证据不足:沈XX*出,指控被告人构成*罪的直接证据仅有*害人陈X,缺乏客观证据予以印*。

证言存在矛盾:沈XX*析了被害人陈X与关*证人(胡XX之女)证言之间存在不一致之处,认为证据无法*成*整、排他的证据链。

排除合理怀*:沈XX**,刑事案件定罪需要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的证明*准,并排除一切合理怀*。本案现有*据状况*未达到此法*标准,依法**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的无罪判决。

案件结果:
江**沐阳*人民法*经*理后,未采纳辩护人沈XX师*无罪辩护意见。法*认为,被害人陈XX的陈X稳定、自然,且其事后*母亲等人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能**印*,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指控事实。
最终,法*判决被告人胡XX犯猥亵儿童*,判处有*徒刑二年*个月。
本案适用的法*为《中华*民共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猥亵儿童*,处五年*下有*徒刑;有*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上有*徒刑:……”。
       
                       

  • 2025-09-09
  • 最高人民法院
  • 被告
  • 少刑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沈启亮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沈启亮律师
5.0分热情执业:12年
沈启亮律师
13213201****5402 执业认证
  • 北京盈科(宿迁)律师... 高级合伙人
  • 合同事务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君玺国际广场15楼北京盈科宿迁律师事务所
先后就读于江苏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系律所股权高级合伙人。具有良好的正规的法学专业背景,深厚的法学理论...
  • 151 5116 9728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