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简介
委托人系一家泵业生产销售企业,自 2019 年起与某工贸公司建立买卖合同关系,向对方供应离心泵、奶泵等设备,双方交易总额十万余元。合作期间,对方仅支付部分货款,经委托人多次催收,仍拖欠四万余元货款未付。为维护合法权益,委托人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剩余货款及相应利息。
办案经过
1. 证据梳理与固定:接受委托后,翁鹏威律师全面梳理交易证据,包括供货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对方法定代表人确认欠款金额)、转账凭证等,固定欠款事实与金额。
2. 诉讼方案制定:结合案件事实与证据,确定以买卖合同纠纷为案由,拟定诉讼请求,明确要求对方支付拖欠货款 41636 元,并自起诉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至实际履行完毕。
3. 立案与庭审推进:代理委托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立案受理。案件审理过程中,对方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翁鹏威律师当庭提交全部证据,清晰陈述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
4. 缺席审理应对:针对被告缺席情况,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完成举证、质证,确保案件事实清晰、法律适用准确,推动法院依法缺席审理。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翁鹏威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认定双方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对方拖欠货款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法作出判决:判令对方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委托人货款 41636 元及相应利息,案件受理费由对方全额承担。委托人的合法债权得到法院全额支持,成功追回拖欠货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