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查封致交易无法履行,北京高丽辉律师助力当事人追回款项并获高额违约金
一、案件简介
本案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号为(20XX)京XX民终XXX号。20XX年X月X日,SX(买方)与L某(卖方)、北京XX公司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及《居间服务合同》,约定SX以XXXX万元购买L某名下房屋,SX依约支付定金XX万元、中介费XX万元。合同履行期间,案涉房屋因L某与案外人的债务纠纷被司法查封,无法办理网签及过户手续,合同目的无法实现。SX遂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退还定金及中介费、支付违约金。一审法院支持SX核心诉求,判决解除合同,L某退还定金XX万元并支付违约金XX万元,XX公司返还定金XX万元及中介费XX万元。L某不服一审判决,以房屋查封属不可抗力、自身无过错、违约金过高为由提起上诉,请求撤销违约金判项。
二、律师辩护经过
北京市玖典律师事务所高丽辉律师接受SX委托,全程代理一审、二审诉讼,精准把控案件核心争议,开展专业辩护工作:
厘清违约定性,驳斥不可抗力抗辩:高丽辉律师明确,房屋因出卖人自身债务纠纷被查封,是出卖人应预见的商业与法律风险,不符合《民法典》中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法定要件,L某作为卖方,负有保证房屋无权利瑕疵的义务,其未履行该义务导致交易受阻,已构成根本违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夯实违约事实,否定补救有效性:针对L某主张的积极补救行为,律师指出,其提交解封复议申请未产生实际解封效果,主动退款亦未完成,所谓补救未弥补SX损失,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锚定违约金合理性:结合合同约定、房屋总价款、SX的资金占用损失、交易机会损失等,论证一审法院酌定XX万元违约金,综合考量履约情况、过错程度、实际损失,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过高情形。
坚守诉讼策略,维护委托人权益:二审中,高丽辉律师紧扣一审事实与法律依据,逐一反驳L某上诉理由,坚持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判决结果
北京市XX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高丽辉律师全部代理意见,作出终审判决:
驳回L某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XXX元由L某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SX的合法权益得到全面保障。
四、律师价值
专业精准,破解核心争议:高丽辉律师精准区分司法查封与不可抗力的法律边界,直击L某免责抗辩的法律漏洞,为法院认定根本违约提供关键法律支撑,从法理上夯实胜诉基础。
务实维权,实现诉求全覆盖:律师全程统筹案件推进,不仅助力委托人成功解除全部合同,还全额追回XX万元定金与XX万元中介费,更获赔XX万元违约金,全方位弥补委托人资金成本、时间成本及交易损失。
坚守操守,彰显执业能力:面对二审中对方的无理抗辩,律师逻辑严谨、证据扎实,有效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展现出深厚的房产纠纷办案功底、娴熟的诉讼技巧与高度的执业责任感。
本案是房产交易中卖方因房屋权利瑕疵违约的典型案例,高丽辉律师以专业法律素养与高效诉讼策略,为购房人守住合法权益,彰显了优秀房产律师的专业价值与担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