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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从根源上否决了“谁受伤谁有理的”的惯性思维,为故意伤害案的办理提供了有效参考。和解不成≠从宽无望,李律师承办本案证明,当被害人提出不合理要求时,辩护人应将重点从“促成和解”转向“证明诚意”。通过全过程留痕,将被告人的积极态度固定为证据,即便最终未能达成谅解,司法机关仍可据此适用缓刑。

案件详情

案情简介:

成功代理李XX故意伤害罪一案。该案是一起普通邻里纠纷导致的故意伤害案,案件办理过程中为获得被害人谅解和解,辩护人与被告人多次与被害人沟通,希望在被告人积极赔偿后主动谅解和解被告人,但被告人以“漫天要价”方式,在自己受伤为轻伤二级的前提下要求被告人方赔偿二十万元。

案件结果:

最终辩护人将谅解和解沟通的全过程主动提交至公诉机关,精准有效提交辩护意见,公诉机关采纳辩护人意见,从轻减轻量刑,且量刑意见得到人民法院采纳,判处被告人缓刑。


  • 2023-11-01
  • 被告人
  • 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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