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简要总结
一、案件内容
XX银行温州XX与浙江XXX电子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8日签订8000万元综合授信合同,并由乐清市XX厂、温州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刘某、王X分别签订最高额24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合同。
2015年4月,银行向XXX电子发放2000万元贷款,贷款到期后,XXX电子未足额还本付息,尚欠本金2000万元及利息、复利、罚息,各保证人亦未履行担保责任,银行遂提起诉讼。
二、案件结果
1.浙江XXX电子有限公司需偿还银行本金2000万元、期内利息、逾期利息及复利。
2.乐清市XXXX仪表九厂、温州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刘某、王X在2400万元最高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责任后可向XXX电子追偿。
3.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由上述被告共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