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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1.梳理授信、保证、贷款等多份合同关系,固定借款与担保事实,确保诉讼请求合法有据。 2.精准计算本金、利息、复利、罚息,明确债权金额,避免主张错误。 3.依据担保法主张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将全部责任主体纳入诉讼,最大化保障银行债权实现。

案件详情

案件简要总结

一、案件内容

XX银行温州XX与浙江XXX电子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8日签订8000万元综合授信合同,并由乐清市XX厂、温州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刘某、王X分别签订最高额24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合同。

2015年4月,银行向XXX电子发放2000万元贷款,贷款到期后,XXX电子未足额还本付息,尚欠本金2000万元及利息、复利、罚息,各保证人亦未履行担保责任,银行遂提起诉讼。

二、案件结果

1.浙江XXX电子有限公司需偿还银行本金2000万元、期内利息、逾期利息及复利。

2.乐清市XXXX仪表九厂、温州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刘某、王X在2400万元最高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责任后可向XXX电子追偿。

3.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由上述被告共同承担。


  • 2016-12-01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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