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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震律师 在线
广东国晖(南宁)律...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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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案件详情

一、案件详情

【原告XX公司】从事供应链及快递代发服务,【被告XX公司】与【被告B】因业务需要,长期委托【原告XX公司】代为发送快递,双方形成事实合同关系。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期间,【原告XX公司】按要求完成全部快递发送服务,经结算,二被告尚欠快递服务费用四万余元未支付。

【原告XX公司】通过微信向【被告B】发送对账信息,明确剩余未付款项金额,【被告B】予以确认认可,但经多次催告,二被告始终拖延拒付,已构成严重违约。为维护合法债权,【原告XX公司】委托吴X律师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二被告共同支付拖欠的快递费,并按LPR上浮50%支付逾期付款损失,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XX公司】与【被告B】经法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及任何证据,法院依法对本案进行缺席审理。吴X律师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对账记录等完整证据链,清晰证明合同关系成立、欠款金额明确、被告逾期违约等核心事实,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XX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二、案件总结

本案系典型事实合同服务欠款纠纷,核心争议焦点为合同主体认定、欠款金额确认及违约责任承担。法院经缺席审理后作出如下认定:

【原告XX公司】与【被告XX公司】、【被告B】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事实合同关系,【原告XX公司】已依约履行全部快递服务义务,二被告拖欠服务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院对四万余元快递费本金予以全额支持。

二被告未按约定支付费用构成违约,应自对账确认之日起,以欠款本金为基数,按一年期LPR上浮50%支付逾期付款损失至款项清偿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全部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XX公司】、【被告B】共同向【原告XX公司】支付全部拖欠快递费及逾期付款损失,【原告XX公司】的核心债权诉求全部获得支持,在被告缺席情况下实现全额回款胜诉结果。


三、律师价值

事实合同关系精准认定,无书面合同仍稳胜诉

吴X律师在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以微信沟通记录、转账凭证、对账确认信息构建完整证据链,成功认定事实服务合同关系,为追讨服务费奠定坚实法律基础。

责任主体清晰界定,公司与个人共同担责

律师结合交易模式、沟通对象、付款记录等关键信息,精准主张由公司与实际经办人共同承担付款责任,该意见被法院完全采纳,显著增强判决可执行性。

违约责任主张合法合理,逾期损失全额支持

律师严格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合法主张逾期付款损失,起算时间、计算标准均符合司法裁判尺度,最终获得法院全额支持。

缺席审判专业把控,高效实现维权结果

面对二被告均不到庭的情形,律师独立完成庭审全流程工作,规范举证、清晰论述,确保法院依法作出有利缺席判决,实现高效维权。

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经验丰富,债权回款高效可靠

律师长期专注供应链、快递服务、商贸往来等中小微企业常见纠纷,熟悉事实合同、对账结算、微信取证等实务要点,可为企业提供从证据固化、诉讼代理到执行回款的全链条专业服务。


  • 1970-01-01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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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震律师,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现任广东国晖(南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自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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