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原告谢X长期向被告熊X供应滑轮、胶条、支架等门窗配件,双方通过微信、电话下单,形成长期供货关系。2018年3月至2020年5月期间,供货总额超百万元,被告通过个人账户及第三方公司(XXX门窗等)陆续支付部分货款。
2021年3月15日,经双方对账,被告出具《欠条》确认尚欠配件款31万元。其后仅于2022年2月支付5万元,剩余26万元长期拖欠不付。
因交易存在第三方代收款、代开票情形,证据较为零散,原告委托吴XX整理证据并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拖欠货款26万元及逾期付款损失,并承担诉讼费。
庭审中,被告熊X经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
二、案件总结
本案为典型建材配件买卖合同欠款纠纷,特点是交易周期长、付款主体杂、存在代付代开票情况。法院审理认定:
原告提交的送货单、欠条、银行转账记录、第三方公司情况说明形成完整证据链,买卖合同关系真实、欠款事实清楚。
被告出具欠条后仅支付5万元,尚欠26万元事实明确,依法应予支付。
双方未约定付款时间,逾期付款违约金自起诉之日起,按一年期LPR的1.5倍(年利率5.475%)计算至清偿之日止。案件受理费大部分由被告熊X承担。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熊X向原告支付货款26万元;并自起诉之日起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原告核心债权全部胜诉。
三、律师价值
复杂代付交易梳理清晰,证据闭环完整
律师将个人账户、第三方公司代付、代开票等零散证据逐一固定,通过《情况说明》补全关联,彻底解决“付款主体与交易主体不一致”的认定难题。
欠条作为核心债权凭证,当庭直接锁定欠款金额
充分利用被告亲笔出具的欠条,结合供货、付款流水,在被告缺席情况下仍让法院直接采信全部欠款事实。
缺席审判精准把控,高效拿到生效判决
被告全程消极应诉,律师独立完成举证、质证、法庭陈述,程序规范、事实清晰,实现快速胜诉。
逾期损失合法主张,最大限度挽回资金占用成本
严格依照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主张违约金,起算时间、利率标准均获法院支持,实现本金+利息双重追回。
建材、五金、配件类欠款实战经验成熟
长期代理门窗、幕墙、五金、机电等行业商事欠款,熟悉行业交易习惯与对账、取证要点,回款成功率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