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一)基本案情
委托人孟XX(原审被告)与原告李XX系夫妻关系,双方于 2023 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孩子尚处幼年。婚后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原告于 2026 年 1 月搬离共同居所,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决离婚、婚生子由其抚养并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委托人孟XX为维系婚姻家庭、保护未成年子女成长环境,委托张志来律师代理本案应诉。
代理过程
张志来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了解案件事实与双方婚姻状况,结合法律规定制定应诉策略:
1.向法庭明确表达被告不同意离婚的真实意愿,主张夫妻感情并未彻底破裂;
2.强调双方婚姻基础较好、婚生子年龄尚小,完整家庭更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3.提出夫妻间矛盾仅为日常琐事,不存在法定离婚情形,恳请法院给予双方修复感情的机会。
(二)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感情基础尚可,婚生子年幼,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最终判决不准予离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二、案件总结
本案系典型的离婚纠纷,核心争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张志来律师立足婚姻家事法律规定,以维护家庭完整、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为核心,充分阐述双方感情未破裂的事实与理由,最终获得法院采纳,成功帮助委托人保住婚姻与家庭。
三、律师价值
1.精准应诉策略:紧扣《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裁判标准,聚焦 “感情未破裂” 核心要点,抗辩逻辑清晰、依据充分。
2.守护家庭完整:以未成年子女利益为重要考量,说服法院给予夫妻修复关系的空间,实现 “不离婚” 的核心诉求。
3.专业家事经验:张志来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事务,熟练掌握离婚案件裁判尺度,用心维护当事人婚姻与家庭权益。
4.结果圆满胜诉:法院采纳律师代理意见,判决不准离婚,有效化解家庭矛盾,守护当事人家庭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