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标题
王X与钱X民间借贷纠纷案
案情简介
原告王X与被告钱X系朋友关系。2015年10月15日,钱X向王X出具两张借条,确认借款共计392万元。后钱X累计归还31万元,尚欠361万元。王X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钱X偿还欠款及利息。审理中,王X同意将利息计算方式变更为以30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2月13日起按年利率4.35%计算。
审批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借条、微信聊天记录及钱X出具的情况说明,可以确认截至2015年10月15日,钱X认可向王X借款392万元,其中300万元为本金,92万元为利息。钱X累计归还的31万元应先用于冲抵利息,故尚欠本金300万元及利息61万元。法院判决钱X返还王X借款本金300万元及相应利息,并支付剩余利息6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