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一)基本案情
上诉人(原审被告):某文旅投资公司(下称 “文旅XX”)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某建设投资公司(下称 “XX公司”)
2020 年 10 月至 2021 年 2 月,文旅XX与XX公司先后签订精装修施工合同、土建整改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由XX公司承包案涉国际公寓精装修及土建整改工程,合同对价款、付款节点、结算流程、质保金、发票等作出明确约定。
工程完工后,双方就工程结算总价、已付款认定、借款抵扣工程款、逾期违约金扣除等核心事项产生重大争议,XX公司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支付工程款、利息及优先受偿权等。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文旅XX不服,委托我方周科兵律师提起上诉。
(二)争议焦点
- 案涉工程结算价款应如何认定,文旅XX主张扣减 260 余万元价款能否成立;
- 文旅XX已支付的 200 万元借款,能否依据合同约定抵扣案涉工程款;
- XX公司主张的逾期付款利息、优先受偿权等应否支持。
(三)代理思路
- 结算价款抗辩:推翻一审 “逾期未审核视为认可报送价” 的认定逻辑,以双方共同确认的第三方审计金额为结算依据,同时指出XX公司主张的违约金扣减无有效证据支撑;
- 借款抵扣突破:提交完整借款合同,证明案涉 550 万元借款均专项用于案涉工程,合同明确约定可从工程款中抵扣,已还款 350 万元,剩余 200 万元应依法抵扣;
- 证据补强:梳理付款流水、借款合同、结算沟通记录、验收资料等全案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夯实上诉主张。
(四)裁判结果
二审法院采纳我方周科兵律师意见,撤销一审判决,改判:
- 确认案涉工程结算总价为 206XXXX7497.27 元;
- 认定 200 万元借款依法抵扣工程款;
- 最终判令文旅XX支付欠付工程款XXX.28 元及对应利息,驳回XX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 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按比例分担,大幅降低文旅XX败诉成本。
二、案件总结
本案系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中工程款结算认定、以借抵款的典型疑难案件,核心争议集中在结算金额确认与借款抵扣两大难点。
- 一审法院错误适用结算规则,直接以XX公司报送价为基础裁判,我方二审精准纠正法律适用偏差,以双方确认的第三方审计金额锁定结算总价;
- 针对 200 万元借款抵扣争议,我方通过完整借款合同与用途证明,成功突破一审 “无抵扣合意” 的认定,实现大额款项抵扣,直接降低欠付工程款金额;
- 二审法院全面采纳我方上诉观点,实现撤销原判、改判减付的核心诉讼目标,有效维护了委托人合法权益。
三、律师价值
- 精准法律适用:纠正一审结算条款适用错误,厘清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审核的认定规则,避免委托人承担不合理价款;
- 证据精细运用:梳理全套借款、付款、结算证据,锁定 “借款专项用于案涉工程 + 约定可抵扣” 的关键事实,实现 200 万元成功抵扣;
- 争议高效化解:针对工程款扣减、违约金、利息等多项争议逐项抗辩,最大化压缩委托人付款义务;
- 二审逆转胜诉:在一审不利基础上,实现二审全面改判,为委托人减少大额经济支出,彰显复杂建工案件代理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