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X诉张X、石X民间借贷纠纷案
代理结果 :胜诉
代理身份 :原告李X代理人
案件内容 :李X与张X系亲家关系。李X多次向张X转账合计545万元,部分转账备注为“投资”。张X辩称部分款项为投资款而非借款,且其配偶石X以不知情为由拒绝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倪明律师代理李X,论证了“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的法律定性:李X不参与经营、不承担风险,张X存在固定付息行为;同时举证石X在长达一年多时间内多次使用个人账户向李X支付利息,构成对借款的事后追认。
核心成果 :法院认定案涉款项均为借款,判决张X、石X共同偿还借款本金487万余元及相应利息。
典型意义 :在亲家间复杂资金往来中,成功厘清借贷与投资界限,并通过配偶付息行为完成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