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X涉嫌敲诈勒索案——依法不予批捕,侦查阶段成功辩护
一、案情简介
艾X与某公司签订购车合同,以30余万元购买该公司一辆二手油罐车。公司声称拥有“延长石油”稳定运输业务资源,艾X据此购车并开展运输业务。然而,在实际运营过程中,艾X发现该公司长期以“跑空车”方式虚构运输任务,套取企业运费。艾X认为该行为涉嫌违法违规,可能给自己带来法律风险,遂主动向运输公司提出退车并要求赔偿损失,但公司不予理睬。
艾X随后向有关单位实名投诉,并联系媒体记者曝光该公司的不法行为。在社会舆论压力下,公司与艾X签订解约合同,并支付艾X赔偿款70万元。
事后,公司以艾X“敲诈勒索”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艾X被刑事拘留。
二、辩护过程
艾X家属委托本律师担任其侦查阶段辩护人。本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依法会见艾X,全面了解案件事实,梳理艾X的行为动机、过程及证据链条。在此基础上,辩护人主动与办案单位沟通,提交书面辩护意见,阐明艾X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的理由。
主要辩护要点包括:
艾X具有合法维权的现实基础。其购车系基于公司虚假承诺,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违法行为,具备解除合同、要求赔偿的民事权利依据。
艾X投诉、曝光媒体系合法监督行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也未以威胁手段强行索要财物。
70万元赔偿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民事和解结果,运输公司系迫于违法事实曝光后主动签订解约合同并支付赔偿,艾X未实施胁迫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