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款转借款拒不归还,律师代理拿回20多万元本金+利息+律师费
案例专长
民间借贷纠纷、合作款转借款认定、本息合法计算、律师费与保函费主张
代理方向
代理原告汤X,主张被告个人及公司共同偿还借款本息,并承担律师费、保函费
案情内容
本案是一起由合作投资转为民间借贷引发的欠款纠纷,事实交织、性质易混淆,被告以利息过高、款项性质有争议为由拒绝还款,委托人面临20余万元资金无法收回的困境。
原告汤X原本与被告某机械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李X达成合作,汤X投入20万元用于公司购买设备与原材料。后双方协商一致,将该合作款转为借款,并签订正式《借款合同》,同时李X还因个人及公司资金周转需要,另行向汤X借款多笔。借款到期后,李X及公司仅归还少量款项,剩余近21万元本金及利息一直拖延不还。汤X无奈提起诉讼,要求李X与公司共同还款,并承担律师费、保函费等维权成本。
庭审中,被告提出多项抗辩:认为部分款项是合作款而非借款、利息约定过高不应支持、律师费和保函费不应由其承担。
我作为代理人,围绕案件核心关键点展开系统举证与精准抗辩:
第一,明确法律关系。提交《合作协议》《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等证据,证明双方已协商一致将合作款转为借款,公司在借款合同上盖章确认,借款关系合法有效。
第二,依法核算利息。指出合同约定利息超出法定上限,当庭按法律保护的LPR四倍标准重新计算利息,既维护委托人合法收益,也确保主张获得法院支持。
第三,主张维权成本。依据借款合同明确约定,被告逾期还款应承担律师费、保函费等全部追款损失,提交委托代理合同、发票、保函费票据,证明实际损失。
第四,认定共同还款。李X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借款用于公司经营,且公司在借款合同上盖章,依法应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我方代理意见,依法认定借款事实成立、利息合法、维权费用约定有效,最终作出判决:判令李X归还本金20万余元及利息,某机械公司对其中20万元本金及利息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同时判令被告承担律师费、保函费17667元。
本案在“合作转借款”这一复杂事实下,通过清晰定性、精准计息、全面主张维权成本,实现委托人本金、利息、律师费全面胜诉,充分展现民间借贷纠纷中复杂事实梳理、法律关系定性、精准计算与庭审抗辩的专业能力。
